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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原来这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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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我

书籍名:《社会学原来这么有趣》    作者:仲英涛



“我先问大家一个问题,”米德老师饶有兴味地说,“人类的自我是不是与生俱来的?”

张梓瞪大了眼睛,心想这是什么问题呀!他根本不明白这个问题是什么意思。他觉得有些惭愧,接着便低下头,好像生怕别人看到自己。

“在我看来,人类的自我绝非与生俱来,它实际上是一个社会实体。我们知道,先是有简单的姿态会话,然后发展到用‘泛化的他人’进行认同活动,而人类的自我就产生于这个社会发展过程之中。”米德说。

张梓轻轻点点头,心想原来是这样啊!

一个同学从后排站起身来,问道:“人类的自我,有什么突出的特征呢?”



谭日辉老师评注


客体是相对于主体而言的。处于客体的事物,当作为某一具体事物本身的时候,就成了事物主体,其他与之处于关系的物,就变成了客体。处于主体的事物,作为其他事物的关系面出现的时候,就成了客体。

“请坐!这正是我要向大家说明的,”米德说,“人类自我有一个突出特征,就是人类个体有使自己成为客体的能力。这源于什么呢?源于角色扮演的机制,而这一机制却正奠基于有意义符号基础上的交往形式及社会经验过程之中。”

“就个体的自我形成而言,”米德说,“我认为,人从孩提时代起,就具有一种能力,来扮演他人的角色,并从他人的角度来观察自身行为。不消说,这种能力处于不断的发展过程之中,而人的意识和自我就产生自这过程。依我愚见,自我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大家知道是哪两个阶段吗?”说毕,米德的眼睛就在教室里扫起来。

陈艳心有所动,记起曾在书本中看过有关内容,但终究不敢确定自己的答案是否正确。她战战兢兢地说:“莫不是游戏阶段与竞争阶段?”

米德的脸上漾开了笑意,显然很满意,说:“是的!自我的发展经历了游戏阶段与竞争阶段,而后一阶段突创了‘泛化的他人’。”

张梓心里希望米德能详细讲解一下这两个阶段。米德满足了他的心愿。这不只是张梓一人的心愿,也是教室里所有同学的心愿。

“先来说一下游戏阶段。”米德说,“我想请问,幼小孩童具备能力使用有意义的符号吗?很明显,不能。对不对?只有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与他人建立联系,儿童才学会原始的角色扮演,也就是对那些他人有意义的行动进行模仿。随着年龄进一步增长,他们在游戏中扮演不同角色就成为可能,并且可以在想象中扮演这些角色。不过应该看到,此时他们依旧处于从姿态会话转向能使用有意义符号的第一阶段。”

张梓问道:“儿童们能理解他们所扮演的角色的蕴涵吗?”



谭日辉老师评注


人从孩提时代起,就具有一种扮演他人角色的能力,并从他人的角度来观察自身行为。

“好,现在我就来解答这一问题!”米德说,“实际上,在游戏中,儿童们只是挨个扮演以各种方式进入他生活中的人或动物的角色。这位同学问,他们是否能理解自己所扮演的角色的蕴涵,我的回答是不能!而且,他们也不能在心目中把所扮演的各种角色互相联系起来。”

“老师的意思是,”前排一个女生说,“在这一阶段,儿童的经验还没有被组织化吗?”

“不错!”米德说,“对幼小的孩童来说,自我的形成仍只处于预备阶段。”

同学们悠长地“哦”了一声。

“我们再来探讨一下自我发展的第二阶段,即竞争阶段。”米德说,“首先,我们应该区分出两种不同的竞赛,一种是只有两种角色的简单竞赛,另一种是有着多种角色的复杂竞赛。那么,哪一种竞赛对儿童的自我形成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呢?应该是复杂竞赛。大家想知道原因吗?”说着,米德望着同学们。

同学们回答说:“想!”

“正是有着多种角色的复杂竞赛,”米德说,“使得儿童不只是再扮演某个特定他人的角色,而必须随时准备扮演那些参与某项共同活动的任何一个他人的角色。在这一状况下,很明显他已经泛化了角色扮演的态度。”

“或者说,”有同学说,“他采取了‘泛化的他人’的态度?”

“不错!”米德说,“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一个人逐渐成为参与共同活动的所有其他人。”

张梓心想,米德说的话好没道理,一个人成为其他所有人?这怎么可能呢?

“有些同学以为我在梦呓,对不对?”米德笑着说,“我来解释一下。作为个体,一个人要成功地发挥其作用,就必须能估计那些角色之间的潜在关系,就必须对整个有组织的活动胸有成竹。实际上,也正是对其他角色的组织控制着其自身的反应。”

“老师,究竟什么是‘泛化的他人’呀?”张梓终于沉不住气了,他这半天一直想请教这个问题。

“某个体获得自我的有组织的共同体或社会群体,就是‘泛化的他人’!”米德解释道,“实际上,泛化的他人的态度,也就是整个共同体的态度。当个体扮演泛化的他人的角色之时,共同体的基本准则也就得以内化,而当此之际,儿童的自我也就突创出来了。”

“对任何特定人类个体而言,无生物跟其他人类有机体一样,”米德指出,“它们都可能成为泛化的、有组织的他人的组成部分。只要有一个前提,即此个体对这些形象从社会上或运用思考的机制做出反应。”



谭日辉老师评注


哈佛大学的心理学家詹姆斯(William  James,  1842-1910)是第一个明确提出自我概念的社会科学家。詹姆斯认识到,人类有将自身看作客体,进而发展自我感觉和关于自身态度的能力。

“在英文中,‘I’与‘me’都可以指称‘我’,但它们是有区别的。其中,‘I’是‘主我’,而‘me’是‘客我’。”

有同学问道:“那么这两者存在着什么关系呢?”

“在我看来,这两者相互依存,并且必须与社会经验相联系。然而,它们实际仅构成分析的单元。”米德清清嗓子,“我认为,主我是自我的冲动向度,是有机体对他人态度的反应。主我赋予个人以自由感、独创感,以独特方式对已经形成的情景做出反应,具有不可预测的自发性,它在行动中改变社会结构。”

“老师说的是主我,那么客我又是怎样的呢?”

“嗯。刚才我说主我是自我的冲动向度,那么客我就是自我的社会方面。客我与主我不同,它是一套想象中的有组织的他人的态度。我们并不能看到,当一个人作为客我时,他就会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客体,对不对?他将如何左右自己、把握自己呢?答案就是,按照他人对他所采取的态度。应该说,客我是按照整个社区的观点来设想、认识自我。”
张梓沉吟了一会儿,终于问道:“老师,我们是否可以说,客我反映了法律、道德以及社会的组织法规和期望?”

“你这样认为是正确的!”米德笑着点点头,“实际上,所有的社会结构制约性因素,都将进入客我之中。不管怎么说,自我作为一个社会经验中的整体,正是主我与客我这两者的混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