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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熊约翰·汤姆的返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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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小熊约翰·汤姆的返祖现象》    作者:欧·亨利

              ”我们在帐篷里吃了晚饭。在那小家伙的眼里,我和教授只不过是一般的战士,战争场面的背景人物。他坐在一个放松瓦达的箱子上,脖子只够到桌子边,嘴里塞满了牛腰肉,小熊问他叫什么名字。’罗伊。‘他用带着牛腰肉的声音回答。再问到他的姓和地址时,他摇摇头。’我不告诉你们,‘他说,’你们会送我回去的。我要和你们待在一起。我喜欢这种野营生活。在家时,我们一伙小孩也在我家的后院里野营。他们叫我红狼罗伊!这个名字不坏,就这么叫我吧。请再给我一块牛排。‘
              “我们不得不收留这个孩子。我们知道家里肯定为了他乱成一团,妈妈、哈利叔叔、简姑妈、警察局长都在千方百计地打听他的下落,但是从他嘴里再也问不出别的情况。不到两天工夫,他已经成了我们班子的吉祥物,我们暗暗希望他的原主不会出现。红色大篷车营业时,他也参与,把药瓶递给彼得斯先生,一副自豪得意的样子像是一个抛弃了价值二百元的王冠,去追求身价百万的暴发户姑娘的王子。有一次,约翰·汤姆问起他的父亲。’我没有父亲,‘他说,’他抛下我们不管,自己走了。他害我妈妈伤心得直哭。露西姑妈说他是混混。‘’什么?‘我们中间有人问道。’混混,‘孩子说,’是什么混混来着——我想想看——哦,对啦,是没出息的混混。我也不懂什么意思。‘约翰·汤姆想把我们的商标加在他身上,用贝壳和玻璃珠子把他装点成小酋长,但是我否决了。’我的看法是有人丢了那个小孩,或许还会要的。不妨让我用些新的策略试试,能不能看看他的名片。‘
              ”那天晚上,我走到营火堆旁罗伊某某先生身边,鄙夷地瞅着他。’斯尼根维策尔!‘我说,仿佛那个姓叫我听了就恶心,’斯尼根维策尔!呸!我才不用这种难听的姓呢!‘
              “’你怎么啦,杰甫?‘那孩子睁大眼睛问道。
              ”’斯尼根维策尔!‘我重复了一遍,又呸了一声,’今天我遇到你们镇上的一个人,他把你的姓告诉了我。怪不得你觉得说出来丢人。斯尼根维策尔!真差劲!‘
              “’你听我说,‘孩子气得浑身发抖说,’你怎么搞的?那又不是我的姓。我姓柯尼尔斯。你怎么搞的?‘
              ”’那还不是最糟糕的,‘我趁热打铁,不给他思考的时间,’我们原以为你是好人家出身。这里的小熊先生是柴罗基酋长,逢年过节有资格在毡斗篷上佩带九条水獭尾巴;宾克利教授是演莎士比亚戏剧、弹班卓琴的;我有几百元钱,放在大篷车上那个黑铁皮箱子里,我们结交的人都是有根有底的。那个人说,你家住在那条又破又小的鸡窝巷,街上没有人行道,山羊和你们同桌吃饭。‘
              “那孩子几乎要哭了。’不是这样的,‘他气急败坏地说,’那个人瞎说八道。我们住在白杨大道,我同山羊没有关系。你怎么搞的?‘
              ”’白杨大道,‘我讥刺地说,’那算是什么大道!只有两个街口长,突然就断了。你托起一桶一百磅的钉子,一举手就可以从街的一头扔到另一头。别提什么白杨大道了。‘
              “’那条街有几里长呢,‘孩子说,’我们家的门牌是862号,后面还有许多许多房子。你怎么啦,杰甫——哎,你真烦人。‘
              ”’得啦,得啦,‘我说,’那个人也许搞错了。也许他说的是另一个孩子。下次我碰到他,我一定教训他一顿,看他还敢胡说八道。‘晚饭后,我去镇上发了一个电报,收报人是伊利诺伊州昆西市白杨大道862号柯尼尔斯太太,内容是孩子在我们这里,安全无恙,如何处理盼复。两小时后回电来了,说是请牢牢看住,她搭下一班火车赶来。
              “下一班火车预定第二天下午六点到站,我和约翰·汤姆带着孩子在车站等候。任你怎么张望,也找不到威什希普多大酋长了,取而代之的是小熊先生,一身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打扮,锃亮的漆皮皮鞋,名牌的领结。约翰·汤姆上大学时,除了形而上学和足球之外,还学会了这些习俗。若不是皮肤有点黄,头发又黑又直的话,你很可能认为他和电话簿上的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那些人订阅杂志,傍晚只穿一件衬衫在院子里推刈草机。
              ”列车缓缓进站,一个穿灰色衣服的、头发光泽的小妇人下了车,急切地四下张望。小复仇者一看到她就大叫’妈妈‘,她也喊了一声’啊!‘,两人便抱在一起,现在讨厌的印第安人可以从山里来到平原,不必担心红狼罗伊的来复枪了。柯尼尔斯太太上前向我和约翰·汤姆道谢,丝毫没有一般女人的激动失态。她言语不多,恰好让人感到她的真诚。我嗫嗫嚅嚅说了一些客套话,那位太太报之以友好的微笑,仿佛一星期前就认识我了。这时候,小熊先生也来凑热闹,说了一些应酬话。我发觉孩子的妈妈并不清楚约翰·汤姆是谁,但注意到了他的语言能力,便用以一顶三的词汇来应对。
              “孩子把我们介绍给他妈妈,添上一些脚注和解释,比学了一星期修辞学的人更说得简单明了。他跳来跳去,捅我们的后背,试图爬上约翰·汤姆的大腿。’他叫约翰·汤姆,妈妈,‘他说,’是印第安人。在一辆红色的大篷车上卖药。我开枪打了他,他没有发脾气。那一个叫杰甫,也是游方和尚。你来看看我们住的营地,好吗,妈妈?‘
              ”显而易见,孩子是那女人的心肝宝贝。她一有机会就抱着孩子,那一点就足以说明问题了。只要是让孩子高兴的事,她无不去做。她迟疑了八分之一秒,朝几个男人又看了一眼。我觉得她心里是这样评价约翰·汤姆的:’即使他的头发不拳曲,看来似乎也是个绅士。‘她对彼德斯先生的看法是:’不是讨女人喜欢的男人,但了解女人。‘
              “我们像守灵后的街坊邻居们一样,逛到营地。她察看了大篷车,拍拍孩子睡觉的地方,用手帕擦擦眼角。教授用班卓琴的一根单弦为我们弹奏了威尔迪歌剧《游吟诗人》的旋律,正想转入哈姆莱特的独白时,一匹马被绳索缠住了,他说了一声’老是添乱‘,不得不过去照看。
              ”天黑时,我和约翰·汤姆回到玉米交易旅馆,我们四个人一起在那里吃晚饭。我想麻烦就是从晚饭开始的,因为小熊先生那时乘上智力的气球飞升了。依我看,那个红种人相当博学广闻,他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就像意大利人的通心粉似的。他锦心绣口的语言带有深湛的动词和前缀词。流利的音节同他要表达的思想配合得天衣无缝。我原以为听过他说话,其实以前听的根本不能同现在相比。差别不在语言的数量,而在表达的方式;而且不在于主题,因为他说的都是普普通通的事物,例如大教堂、足球、诗歌、感冒、灵魂、运费率、雕塑等等。科尼尔斯太太懂得他的词句和在词句中间回荡的优美的声音。杰弗逊·D.彼得斯偶尔也插进少许陈旧的、没有意义的词句,例如请递一下黄油,或者再来一条鸡腿。
              “是啊,那个科尼尔斯太太似乎使小熊约翰·汤姆有点怦然心动。她属于那种讨人欢喜的类型。除了容貌姣好以外,她还有别的引人之处,请听我解释。就拿大商店里展示服装的人体模型做个比方吧。它们给你的印象是没有个性的。它们只供观赏,作用是体现三围尺寸和皮色,并且造成幻想,让人觉得那件海豹皮大衣即使穿在脸上长疣子但钱包很鼓的女士身上也很漂亮。假如一具模型撤了下来,你把它搬回家,碰到它时它会开口说’查利‘,并且在桌子旁边坐直,那情景就和科尼尔斯太太相似了。我看得出来,约翰·汤姆对那个白种女人不可能不产生好感。
              ”那位太太和孩子在旅馆过夜。他们说准备第二天早晨回家。我和小熊八点钟离开旅馆,在县政府门口的广场上卖印第安神药,直到九点。小熊让我和教授赶着大篷车回营地,他自己要在镇上多待一会儿。我不喜欢这种安排,因为这说明约翰·汤姆情绪不对头,会去喝酒,可能引起麻烦和损失。威什希普多酋长喝酒的情况并不多,但是只要他一喝,那些穿蓝制服、拿警棍的白人的辖区就不得安宁了。